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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耕者有田(1 / 2)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是一个农业国家。农业税是国家的主要财政收入,农民占全部人口的约大多数。基于此,历代封建王朝无不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重农抑商。

但封建王朝的统治根基是地主阶级。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维持穷奢极欲的宫廷生活,历代帝王极力剥削农民。各级官僚表面上信奉“民贵君轻”的儒家学说,实际上却和地主阶级形成天然的同盟,并不真正关心农民的福祉。

到了十九世纪中期,随着玉米、土豆、花生的粮食作物的引入,国家人口激增。晚明时期,全国人口有近一亿人。到了乾隆年间,人口突破三亿。咸丰元年,即1851年,全国人口已达三亿四千万人。

尽管引入了高产量的粮食作物,但清王朝并未及时改进农业技术,结果反而使农民更加穷困。人口增多,便要开垦更多的荒地。几番刀耕火种之后,土地营养耗尽,土壤板结沙化,上游水土流失,下游洪水泛滥。

一旦遇到天灾,农民束手无策,官府又赈灾不力,于是乎大量农民沦为流民。对于这些流民来说,如果想活命,要么加入会党,要么落草为寇。

康乾虽称盛世,但徒有其表,人口虽多,民间却非常贫困。到乾隆晚年,国家已现衰亡之象。

论农民起义,举其大者有雍正年间苗民起义、嘉庆年间川楚白莲教起义、道光年间台湾张丙起义、湖南瑶民起义、天理教攻入紫禁城等。

到了咸丰一朝,捻子、太平军、小刀会、回民更是频频起事,令咸丰寝食难安。

在众多农民起义中,以太平天国运动规模最大,纲领最尖锐,威胁最大。究其原因,仍是农民生活困苦,不堪官府、地主剥削,希望通过拜上帝教实现“耕者有其田”。

历史告诉我们,太平军鼓吹“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以此吸引农民。但实际上,太平军并未将土地分给农民,反而实行“圣库”制度,将一切财物归公,实质上将所有财物收归以天王为首的少数勋贵。

火军初到铜陵,如果说成立复兴会是“修内功”的话,那么推行分田到户、争取农民支持,则是“练外功”。内外兼修,缺一不可。

1842年,不列颠国人打开了中国的大门,强迫清廷开放魔都等五个城市作为通商口岸。

坐落在长江下游,且与魔都相距不远的铜陵,却和大多数县城一样闭塞,以小农经济为主。

铜陵三面环山,剩下一面为长江所隔,地理形势逼仄,人口也不繁盛。就军事价值而言,这里简直就是个“死地”。

既来之,则安之。要想解开经营铜陵这步“死棋”,首先便是推行“耕者有田”,争取农民支持。

经过一番紧锣密鼓的调查,陈城等人仔细推敲,以最快速度推出了分田方案。简单来说,就是没收地主的土地,重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

但分田到户是件大事,关系到全县数十万人的生计。一旦操作失误,可能会造成社会动荡,甚至会引起地主反弹。

陈城本人亲自主持“耕者有田”运动,先在老洲乡做试点。这老洲乡本是长江里的冲积沙洲,地界清晰,农业生产关系相对简单。全乡共有百姓九百余户,六千余人,共有耕地约一万亩,平均下来每人仅有地一亩七分。

实际上,老洲乡的土地主要集中在张姓、刘姓两户大地主手中。这两家大地主共占地三千亩。另有中等地主八户,占地约二千亩;小地主约二十户,占地约二千亩;剩下富农约有五十户,占地一千亩;中农勉强温饱,近两百户,占地一千亩;剩下六百多户贫农、雇农,或无地,或少地,共占地一千亩。

对农民家庭成分的划分,主要是依据其占有的土地数量。一旦划分清楚成分,再统计出当地农田数量,分田到户就可以实施了。

不论是地主之前占有的土地是多是少,不论之前的家产是多是寡、是巧取还是豪夺,地主家的土地以外财产可保留十分之一,其余全部平均分配给当地的农民。

分配土地以人口为基准,乘以平均数。如果结过婚的夫妇离开父母,成立新的家庭,可以额外分给一口人的田地。此举是为了促成家庭原子化,避免形成盘根错节的家族势力。

地主、富农也要给其生路,将其视为普通农民参与分配土地。多余的粮食、马匹、铁器要充公,收归火军所有。其余的生产资料则分配给农民,无法分割的财产,诸如房屋、磨房等,则作为村集体财产,改造成学校、村公所。

对不同的人要区别对待。

张姓大地主祖上是长江盗贼,平日鱼肉乡里,作恶多端,与金陵的李财就如一丘之貉。他和李财一样组织了团练,借团练欺压农民,民愤极大。在老洲农民一致要求下,陈城将张姓大地主公审枪毙。

刘姓大地主即刘文秀,祖籍枞阳,因躲避洪涝举家迁往老洲,据说是清朝文坛桐城派大家刘大櫆的族人。刘文秀有士绅身份,是个举人,有个亲戚在京城工部做官。

刘文秀算是开明地主,在农民中很有威望。当火军带领农民前往刘家分田时,甚至有农民替他说好话。

出乎陈城意料的是,刘文秀非常豁达,感叹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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