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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一章 廷议菜市场(1 / 3)

廷议之初,鸦雀无声。

李淦坐于龙椅上,知道自己一开口就是要定调子的。

“昨日的奏疏你们都看了吧。朕看过之后,虽觉一些话是荒诞之言,却也有些可取之处。此人倒是有大才啊!这人叫……陈……陈什么来着?”

左平章事出言道:“回陛下,陈震。字长公,昆山人。此人祖上亦是忠贞之士,以伪明之使出东虏,拒不剃发,殉天下之大节而死。与左懋第等人同葬,我朝亦有守祭。”

“哦,对,陈震。”

简短的对话后,廷议中所有的大臣全都松了口气,一些人的腿都硬朗了。

这是要妥协。

要讨价还价。

若真是要用,皇帝何至于连这个人的名字都记不住?

显然,皇帝记住了这个名字,只是故意这么说,也好让在场官员都听到他没记住名字。

至于那句“虽觉一些话是荒诞之言”,更是定下了基调。

哪些是荒诞之言?

哪些是可用之言?

没说。

所以可以句句都是荒诞之言,又可以句句都是可用之言。

就看朝臣们愿意开什么样的价码,让句句都变成荒诞之言了。

既然知道这是讨价还价,众臣心情大好,昨夜早已经讨论过两种方案。

若是皇帝真要用,那就以死相争,出面力谏。

若皇帝只是想讨价还价,那就试出来皇帝的底线,大家签订一个无言之约:在你的底线之内,我们不搞事。

很快,加平章事的老臣出面道:“陛下,这陈震虽有正气,亦读诗书,然则不知政事,实则夸夸其谈。此等人,不可大用。若想用,必要历练之后方可。”

“再者,陈震纠集伙伴,殴打勋身良人。所谓,议罪,论迹不论心。他虽不知,但那人曾经是翼国公家仆,如今已在北疆立功,那便是朝廷的飞骑尉。”

“我朝不比前朝,兵如丘八。太祖开国之时,更是以权将军节制诸臣,荣恩宴时更是左武右文。这等事,若不论罪,则恐寒了将士之心。他虽不知,却也不是脱罪的理由,至多罪减一等。”

双方打架的事早就已经发生,之前无一人说到这个“论迹不论心”的关键处。

今日朝会一开,顿时就有人发现了关键点,李淦心下暗笑,却道:“卿言有理。既减罪一等,当论何罪?”

刑政府尚书道:“论罪,当杖二十,既不知,则轻一等,杖十。”

“嗯。诸卿以为如何?”

一些人把目光投向了翼国公刘盛。

刘盛一直以来都是个老好人样的人物,但众人也都知道,这不过是家族已经爬到顶了,少做少错罢了。

这件事终究打了翼国公府上的脸面,这事谁也不好直接说这是好还是不好。真要是得罪了人,日后指不定会有什么麻烦。

刘盛见别人都悄悄瞟他,心道打十杖也不过意思意思。钰儿这是准备直接让他永世不得翻身,杀鸡儆猴,我才不管是十杖还是二十杖呢。

自己不愿招惹士林舆论,但钰儿既用了奇招破局,日后怎么样,那又另说。

于是一言不发,只当与自己毫无关系,亦或者算是避嫌。

见他如此,便有大臣出言道:“赏罚公平,无可再论。当杖十。”

李淦点点头,又道:“其出于激愤,殴打勋卫。不过既未打成,我看这一罪就算了吧。国朝既有太宗议政结社的遗训,这士子议政,也不算罪。刘守常在前线与罗刹谈判,此事难免有人误解啊。”

兵政府尚书道:“陛下,这正是之前平章事所言:陈震不可大用,夸夸其谈,若用也必先历练。”

“虽然国朝允许结社议政,但议政者不经政事、不历边关,岂知祀戎之事?若赵括,尚可叫人闻言而服,如今结社所议,连赵括都不如。”

“更有为搏名者,语不惊人死不休。以至于国朝文风,多有宋时狂癫之意,此非文坛之福。与罗刹国谈判事,陈震知罗刹几何?知罗刹都城与京城远近?知罗刹与蒙古诸部事?知我朝出兵耗费钱财多寡?知我朝为此之战筹备五年?”

“一概不知,便羽扇轻摇,张嘴便是应当如何如何,徒增笑耳。”

兵政府尚书说完,众人也都附议此事。

众人都明白,如果皇帝定下的是“妥协、讨价还价”的调子,那么今天的事,就一句都不能谈具体的变法,而是要直接从灵魂层面上把陈震否决掉:这就是个夸夸其谈、不懂军务、搏名的迂腐之辈。

只有从灵魂层面上否定,才能不讨论具体的变法条款,直接否决这件事——疯子的话,能听吗?

虽然这个疯子其实是刘钰,但没办法,借用的是陈震的“启发”。

事已至此,很明显皇帝是要保刘钰的,那再继续找刘钰的茬,就是不开眼了。

真要是认真争辩其中的任一一条,哪怕最容易反驳的一条,那也是傻子。

具体的一丁点都不能碰。

不能论具体,只能论抽象。

给皇帝一个台阶下,也给自己一个台阶下。

加平章事老臣又道:“兵政府尚书所言大有道理。臣以为,刘守常此番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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