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
目前他最担心的,是山里的棕熊和狼群。
棕熊在阿拉斯加随处可见,虽然它们如今还在冬眠,但随着气候变暖,它们会很快苏醒过来。
沉睡了整个冬天的棕熊,饥肠辘辘。
周辛这样一个光皮没毛的纯肉生物,自然是口感极佳的食物。
不过只要不激怒棕熊,它们倒也没有那么凶狠,及时发现它们的踪迹并保持距离,可以避免遭受攻击。
相较于棕熊,狼群则更加危险,它们比棕熊更凶狠,攻击欲望更强,而且群体活动,遭遇上几乎是死路一条。
好在狼比棕熊更加惧怕火光,只要及时找到固定淘金点,并升起一堆持续燃烧的火堆,就能避免狼群侵袭。
当然,周辛也知道,这一切都只是基于理论的判断,现实情况往往复杂多变,这次孤身进入荒野,依然充满了危险和不确定。
不过富贵险中求,想要得到珍贵的黄金,这些险是必须要冒的。
准备好一切后,天已黑了,他再次去到了棕熊酒吧。
马上要过几个月的苦日子了,临行前再好好喝两杯。
由于镇上人口不多,大家几乎都互相认识,周辛也早已和这里的人熟识。
他和白胡子克里克以及贝蒙等人说出了自己要去淘金的事情。
这件事没法隐瞒,毕竟他将要消失好几个月,而且找到黄金后也必须找渠道换成钱,迟早大家都会知道。
不过他的话还是引起了一阵骚动。
“辛,你一定是在开玩笑对不对?据我所知,你并没有淘金经验!”
克里克的话很明白,没有淘金经验,跑去淘金基本白瞎。
贝蒙也附和道:“淘金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没有经过勘探,就连经验最丰富的淘金客都不一定能找到有黄金的地方。”
周辛耸耸肩,说道:“也许我运气会很好的,可以找到富含黄金的土壤。”
我当然可以,因为我能闻到它们的味道。
克里克和贝蒙自然不相信以周辛这种菜鸟可以淘到黄金,纷纷劝他放弃打算。
他们和周辛相识很久,是资深酒友,此时的劝说完全是出于好意,不想他浪费时间和精力。
但周辛显然不会听从他们的劝告,他微微一笑说:“谢谢你们,今天晚上你们的消费我买单!”
他又扭头对角落里已经醉醺醺但仍在猛灌酒的道恩说道:
“还有你,‘醉狼’先生,尽情畅饮吧,希望我能沾上一点你的好运气,在路上不会遇上真的狼。”
道恩没说话,只把手里的酒瓶摇了摇以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