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王冠小说>都市言情>有钱谁追假名媛?肯定精神小妹啊> 第71章 这是不符合规矩的(求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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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这是不符合规矩的(求月票!)(1 / 2)

帽子叔叔对面,陈梦初嬉皮笑脸,一点也不严肃。

两个帽子叔叔都忍不住警告了一声,让她严肃点,这是派出所。

陈梦初说道:“好好,严肃严肃。”

帽子叔叔继续问道:“报案人张马,你认识吗?和你是什么关系?”

陈梦初:“不认识,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帽子叔叔:“不认识张马,你总认识张韵吧?张马就是张韵的父亲,据张马说你和张韵是朋友,昨天晚上殴打他的人中就有你一个。”

陈梦初:“帽子叔叔,我真不是认识什么张马,至于张韵我也不认识啊,我朋友叫周韵。

还有,什么殴打?谁打他了?你们这么说有什么证据吗?不能凭空污人清白吧?”

帽子叔叔说道:“报案人自称亲眼见到你和你的几个朋友使用电棍对他下手,你的意思是你不承认有这件事?”

陈梦初:“帽子叔叔,凡是都是要将证据的。你们也不能只听那人一面之词吧,说不定他讹人呢?”

看着陈梦初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显然是个老油条了,面对两名帽子叔叔的压力愣是一点不带承认的。

两个帽子叔叔对视了一眼,都摇摇头。

等到几个精神小妹全部审完,派出所的帽子叔叔发现四个精神小妹没有一个承认的,都说不知道不认识。看来指望她们自己认罪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

象现在这种情况就非常难办了,没证据没人证,福尔摩斯来了也摇头啊。

一般象这种遇到解决不了的问题,那就只好解决提出问题的人了。

既然没证据,那就办不了,那就不用办了。

在张马的期待下,最终帽子叔叔给出了合理的结案陈述。

“不好意思,同志,虽然你出具了医院的伤情证明,但是确实缺乏证据和人证,所以这个案子我们无法继续跟进。”

张马:“你说什么?这话什么意思?我亲眼看到她们几个拿电棍电我的,还能有假不成?你说这话是不负责了?你们还是不是帽子?”

帽子叔叔:“你不要激动,我们只拿事实说话。只有你一个人在场的情况下是不够资格成为人证的,而且你确实没有任何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这我们也没办法。”

张马说道:“她们是用电棍电我的,你看我身上被电的这些伤,我难不成还能拿电棍电自己不成?”

张马的话撒泼卖惨,这时候陈梦初在旁边开口拱火了。

陈梦初:“谁知道呢?象你这种脑子不太好的老登指不定精神也有点问题,万一就喜欢拿电棍电自己呢?现在这年头变态可多。”

张马骂骂咧咧:“你他妈……”

陈梦初:“帽子叔叔,我举报这老东西在公共场所辱骂我,快抓他,派出所有监控,我可有证据。”

陈梦初洋洋得意。

真以为你梦姐不懂法?帽子叔叔面前还敢骂人?老登想进去蹲两天了?

帽子叔叔果然严肃警告张马:“同志,说话文明一点,如果再骂人的话我们就采取措施了。”

公共场所侮辱人,还是在派出所里头。

这可不是给你随便骂人的地方。

藐视公堂,你想收罚单啊?

张马被警告,果然闭嘴了,不过这时候他突然象是想起来什么。

“对了,我是被她们用电棍电伤的,帽子同志,你们可以去她们住的地方搜啊,肯定能搜出来的。”

张马仿佛找到了关键证据,突然想起来电棍的事,这几个小婊子昨天电自己的电棍肯定没扔,毕竟那玩意儿可不是一次性用品,只要去她们家里搜肯定能搜到。

岂料帽子叔叔只是看了一眼张马,说道:“这个不行。”

“为什么不行?”

“搜查民宅是需要搜查证的,只有特大案情或者有较完整证据链的情况下才能申请搜查令搜查,不可能因为你一面之词就乱来。”

开玩笑呢,你说搜查就搜查啊?当民宅是菜市场随便进?上面是有规矩的好吧。

而且电棍电人的伤口都差不多,就算找到了电棍又能怎么样?

人家大可以说是买来防身的,只要不承认你又能怎么办?这年头家里买电棍放在家防身的也不少。

而且搜查证也不是好申请的。

我们是按照规矩办事的,你这个是不符合规矩的,办不了一点!

……

帽子叔叔对几个精神小妹和陈煊说道:“行了,你们可以走了。”

张马:“不能放他们走啊。我知道了,你们是故意偏袒她们是吧?信不信我投诉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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