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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女债父偿(1 / 2)

萧玉凤确却是说道:

“这句‘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写得极好,”

“不过李旭你杀过人吗?”

李旭神情一滞。

他当然杀过人,而且还杀过很多人。

只是不能说出来罢了。

“玉凤妹妹,俗话说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这些细节不重要,诗好就行。”

萧玉凤无话可说,不过她心里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大梁城谁不知道李旭以前是个胆小纨绔,从来没有谁听说他看过杀人。

一个没有杀过人的人,又怎么会写出这样的诗呢?

萧玉容倒是没想那么多,她现在只想知道李旭的第二首诗。

“这首诗就算你过关了,第二首诗呢?”

李旭早就想好了,不过为了更逼真一些,他还是装着想了好一会。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又是一首好诗!

要说第一首诗有侠客之风,那第二首诗就颇有闲人雅士之风。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作出两首风格不同的好诗。

萧玉容和萧玉凤自认做不到,她们也没听过谁能做到。

然而,李旭做到了!

萧玉容和萧玉凤都惊呆了!

“玉容妹妹、玉凤妹妹,你们觉得怎么样?”

看到二人不说话,李旭不由问道。

“李旭,我原本以为我已经高看你了,今日我才知道你的才华,无人能及。”

萧玉容由衷说道。

萧玉凤也有同感,李旭的那些诗,常人要是能作出一首就足以名扬后世了。

何况李旭一个人作出了那么多首。

李旭挠了挠后脑勺,叮嘱道:

“玉容妹妹、玉凤妹妹,这两首诗你们知道就行,万不可泄露出去了。”

“这是为何?”

萧玉容不解道。

萧玉凤也是好奇。

“最近有些高调,我想低调一回。”

昨日听到吴修齐说皇上都知道他了,李旭就知道该‘韬光养晦’了。

要是再有好诗传到皇上的耳朵里,说不定哪天皇上真一纸诏书把他召去,到时说什么就晚了。

萧玉容和萧玉凤都觉得好笑,明明才华横溢,却要搞得跟做贼似的,何苦来哉。

“玉容妹妹,你不是还问题要问我吗?”

李旭又说道。

萧玉容犹疑了一下,这才说道:

“昨日楚小姐已经告诉我,天将军庙前那首诗是你作的,我想问问你认不认天将军?”

说完,萧玉容直盯着李旭的脸,不放过他脸上的任何一丝表情变化。

李旭无语。

他一直都知道萧玉容心里有天将军。

但她现在跟他好了,心里竟然还惦记天将军。

哪怕他自己就是天将军,他心里也是不舒服。

“玉容妹妹,我上次已经告诉楚小姐了,我不认识天将军。”

李旭有些不悦道。

萧玉容看他生气了,连忙解释:

“你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天将军救过我,我只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

“要是他活着,我想报答他。”

……

勤政殿。

楚阳羽看着面前的擐唐猊铠甲和亮银枪,铠甲上沾染了不少血迹,有的地方已经发黑发臭了。

而亮银枪却是锋利如新,枪尖还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当日在北门,他站在城楼上看到天将军就是穿着这套铠甲和手握这杆亮银枪,一路杀到匈奴大汉乌维的大旗下。

从铠甲的大小来看,不像是大人穿的,倒适合少年穿。

堂堂大魏天将军竟然是一个少年,恐怕匈奴人知道了,眼珠子都得掉一地。

不过,他才不管什么少年不少年。

只要能帮他杀匈奴人,就是个鬼他也认了。

就在这时,楚婉钥进来了。

“父皇,这是天将军的盔甲和兵器?”

楚婉钥一眼就认出了铠甲和亮银枪。

楚阳羽回头看了楚婉钥一眼,马上又把目光投向了盔甲和亮银枪。

“嗯,你今日怎么到父皇这里来了?”

楚婉钥走上前去,搂住楚阳羽的手臂,撒了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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