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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零一章 归航(2 / 3)

装载之下,到了当日傍晚,总算大功告成,顺利从多摩川出海口扬帆出海了。

而杨振联合荷人舰队开展的征讨倭国之行,至此也算是告一段落了。

乐麦阿以及荷人舰队的其他军官、船长们,对杨振船队的巨大收获眼红不已。

可是再怎么眼红,他们也只能干看着了。

因为乐麦阿、科恩等人代表荷兰东印度公司大员评议会,与幕府达成的条约里面,已经写清了双方的条件与承诺。

不管他们对这次行动满不满意,这次行动都已经结束了。

至少对杨振来说,他得到了自己想得到的东西,接下来,他不会再参与对倭国沿海的掠夺以及对幕府的勒索,起码在这次返航的途中,他不会这样做了。

而且,除非幕府拒不履行已经达成的和约,或者说在来年十月之前,不把第二批金银物资送到瀛洲岛交割,不然的话,杨振至少在来年十月前,都不会再跟倭人交战。

杨振已经很明确地把自己的这个想法,告知乐麦阿了。

如果乐麦阿及其所领的荷人舰队节外生枝,那就是荷人舰队自己的事情了,杨振及其部下船队不会再参与其中。

事实上,这样一来,弹药即将告罄的荷人舰队,就是想再沿途劫掠一番,也不敢轻易出手了。

因为,他们最终跟幕府方面达成的荷日和约,看起来虽然没有杨振船队收获多,可是迫使幕府在支付战争赔款之余,继开放长崎通商之后,又开放大坂、尾张、骏河、浦贺四地通商,由过去的一口通商一变而为五口通商,也算是非常难能可贵了。

他们也不想轻易违约,从而给予德川幕府废除五口通商条款的口实。

就这样,九月二十八日傍晚,乐麦阿与杨振率领的联军大船队,在离开多摩川出海口海域之后,一路浩荡南下。

除了次日中午在尹豆大岛附近停靠补充了充足的澹水之后,整个船队果然如约,没有再在沿途袭击过倭人海岸,而是沿着海岸线附近,径直一路航向西南。

十月初三日上午,联合舰队的船团绕过九州岛的东南角,进入大隅海峡所在海域。

当日中午,整支船队在大隅海峡以南如今隶属荷人的种子岛北段西侧停泊休整。

杨振自己金海镇的船队,在已有荷人留驻经营的种子岛停靠了一个晚上,为自己的船队补充了澹水、制作了干粮,同时也在这里与乐麦阿率领的荷人舰队分别。

十月初四日一早,与荷人舰队划分好了双方权益与界限的杨振,在乐麦阿、科恩、汤玛士佩德尔以及何廷斌等人的目送之下,登上瀛洲号,扬帆起航,向西而去。

金海镇在倭人九州岛及其附属海域的权益,与荷兰东印度公司在此地的权益犬牙交错,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杨振提前与乐麦阿等人做了划分。

长崎港的出岛,当然仍为荷兰东印度公司所属荷兰商馆所有。

不过明人商船到长崎贸易的权利,仍然要得以延续,并由倭人与荷人共同保障。

当然了,在短期内,杨振自己或者金海镇是不会派商船到长崎或者倭国其他地方贸易的。

因为杨振以及金海镇所需要的东西,比如金银、稻米、硫磺,包括铜料,这一次都从倭国九州岛的西南诸藩身上以及德川幕府身上得到了。

而且接下来的四年里,德川幕府每年都需要按约到瀛洲岛交割二十万两白银、十万石稻米以及五万石硫磺,这些东西远远要超过了通商贸易所能得到的份额。

既然如此,至少在接下来的四五年内,杨振没有与幕府通商的需要。

不过,杨振与金海镇自身虽然暂时没有这方面的需要,但是他作为大明人,还是要尽可能地维护一下其他大明海商的利益,哪怕只是维护了东南海商的利益。

当然了,大明海商与倭人的通商贸易,仍旧只限于之前被毁的长崎。

至于新开放的幕府直领和德川家领地如大坂、尾张、骏河、浦贺,乐麦阿与科恩等荷人想要专享垄断贸易的暴利,不愿与杨振以及金海镇分享权益,杨振倒也没有坚持。

这一次,杨振所获的真金白银等实际利益巨大,而荷人瞄准的却是长期的垄断贸易的暴利,双方各有所图。

既然乐麦阿他们没有找杨振要求分润那些真金白银的收获,杨振自然也不太好去要求分润荷人在倭国五口通商方面的权益。

而且杨振也没有必要为了郑氏旗下的东南海商们火中取栗,甚至出让自己的利益换取他们与倭人五口通商的地位。

不过,在种子岛停留期间,杨振与荷人还是很细致地划分了双方在九州岛本岛及其周边海域的势力范围。

除了长崎之外,双方以甑岛列岛为界,甑岛列岛以东包括甑岛列岛在内,种子岛、屋久岛等岛屿归属荷人。

而甑岛列岛以西的海域,包括五岛列岛在内的其他岛屿,皆归属大明杨振及其金海镇所有。

事实上,杨振这么做,相当于既承认了双方目前根据各自与倭人达成的和约所得到的领土权益,同时也给乐麦阿及其背后的荷兰东印度公司大员评议会吃了一个定心丸,表明了自己无意夺占荷人在倭权益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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