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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5章 土断(1 / 2)

午后,细雪纷飞,李笠在官署里看公文,仔细琢磨“尚书省会议精神”,以便紧跟时局发展。

在辅政藩王萧绎的极力推动下,朝廷即将实行土断,具体执行,当然由尚书省负责。

这是自天监元年土断之后,时隔将近六十年,梁国对国内户籍和行政区划进行整理和调整,

土断,就是朝廷整理户籍及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一种政策,目的是划定州、郡、县区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编定户籍,故称“土断”。

自衣冠南渡以来,建康朝廷已经实行了九次土断,梁国建立的第一年,即天监元年,实行的土断,范围其实不大。

将近一甲子过去,国家也确实该对治下实行一次土断。

好好地清点户籍、土地,清查隐匿漏户,把逃亡农民和由豪强隐占的私属搜括出来,充作政府的赋役对象。

但又不是单纯的清理户籍,历代朝廷实行土断的前提,在于整理侨置州郡的政区。

张铤此时承担讲解职责,为李笠分析何为“土断”。

中晋(后世所称东晋),大量南渡士族和侨民进入江南,挤占了南方“旧人”(本地人)的土地,很快两者之间的矛盾渐生,变得越来越严重。

当时,户籍分黄、白,黄籍就是正式户籍,登记其上的户,要承担赋税、劳役。

白籍,则是侨民专属的户籍,登记于白籍上的人家,不需要缴税、服役。

为了安置这些南下的侨民,中晋朝廷在江北和江南三吴地区设了不少侨置州郡,把来至不同地区的侨民,安置在这些根据其家乡命名的州郡。

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南渡的兰陵萧氏,定居在曲阿地区的“兰陵郡”,此兰陵郡就是侨置的郡,后来改称“南兰陵郡”。

因为侨民(白籍户)享有免税特权,所以沉重的负担就就压在黄籍户身上,即由江南本地人来承担赋税、劳役。

生存空间和资源被外人侵占的本地人,又要承担大量赋税和劳役,怨气当然很大。

又有人买通官吏,把自己的户籍改为白籍,以此免税、免劳役。

另一方面,南渡的侨民,基本上都只服从侨民群体领袖的指挥,且本身具备武装,朝廷在侨置州郡任命的地方官,很难管理这一个个极其抱团的侨民群体。

为了缓和矛盾,增加财政收入,更好的管理黄籍户、白籍户,中晋朝廷便实行土断,中心内容是——整理户籍。

居民不分侨、旧,一律在所居郡县编入正式户籍(黄籍),取消对侨人的优待。

此举,有利于政府制定统一的对民政策,缓和原住民和侨民之间的矛盾,打击豪强势力,维护统治秩序。

土断实施的方法主要是省并、割实、改属、假侨名而新立。

省并,是将原来众多的州郡县精简合并。

割实,就是在原有一个地方侨流聚集的区域划出一片地方成立新的州郡。

改属,就是将当地的区划重新改属于另一个地方,而当地侨民和居民的籍贯予以变更,譬如从这个州改为另一个州,这个郡改为另一个郡。

假侨名而新立,就是政府对侨流人口进行调配,借侨流名号以处理侨流人口,避免单独建制。

此举是要让侨民处于官府控制下,也避免大族趁机兼并侨民人口。

中晋的第一次土断,在成帝的咸和年间,之后,最著名的土断,有哀帝兴宁二年,权臣桓温主持的“庚戌土断”。

以及安帝义熙八年至九年,权臣刘裕主持的“义熙土断”。

张铤介绍,这两次土断,都以严格执行著称。

庚戌土断时,晋宗室彭城王司马玄因藏匿五户被下狱治罪。

义熙土断时,会稽大族虞亮因藏匿亡命千余人被处死。

李笠听到这里,觉得张铤举的例子有深意:“莫非,如此严格执行的两次土断,都是权臣立威的手段?”

张铤点点头:“没错,就是权臣立威的手段,当然,土断也确实带来不少好处,确实充实了国库,好好整顿了一下豪强们。”

“所以,湘东王推动、实行土断,就是阳谋。”李笠将手中公文放下,轻轻笑起来。

“他要立威,不过国家确实也该实行一次土断,毕竟都快六十年了,所以,即便旁人犯嘀咕,也无法反对。”

“既然是立威,那就要杀鸡吓猴,谁不长眼,就会被湘东王拿来立威。”

李笠思路大开,边想边说:“土断的核心在于侨置州郡,那么土断的实行范围,其实很好判断,就是三吴和长江以北。”

“三吴地区经过历次土断,‘税收增长空间’较小,朝廷或许会把的土断重点,在于长江以北。”

“包括长江中游之北的江沔、沔北地区,以及下游之北的两淮地区。”

“然而,沔北和淮北,包括淮西,都是新附之地,朝廷之前许这些地方免税若干年,为的是收买人心,土断,最多是改改户籍,调整州郡政区,收不上什么税。”

“所以,湘东王的目的,恐怕是针对人,而不是税收。”

“或者,湘东王可以借机敲打敲打某些人或者群体,那么,这些倒霉鬼即便再低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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