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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五章 税收之分(1 / 2)

税收之分

刘争原本通过鄱阳湖和洞庭湖的水运贸易,每个月就能够得到上千金的收益,后来开通了徐州到交州的这条线之后,通过贸易赚取的钱财,加上贸易交易征收的税收,光是从这里就能够给他带来五千金的收益。

这还紧紧是一个月的时间,不包括地方征收上来的税收,如果不是刘争如今经济还不够活跃,他甚至都想要直接 免除了,农民的粮税。

若是他能够开通更多的贸易路线,日后,整个光是凭借这些商业收入,能够抵得上,一整个州的口赋和算赋了。

在汉朝,百姓是要交税的,一般分为三种税收。

口赋,口赋是汉代朝廷向十四岁及其以下的儿童征收的人头税。也称口钱、口贱钱。西汉初年征收额是每人20钱。起征的年龄是7岁,到汉武帝时提前到3岁起征。汉元帝时,贡禹上书,请求把起纳年龄再推迟到7岁,被采纳。口赋很少减免,东汉末年军阀混战,统治黑暗,甚至婴儿一岁即令起纳。

算赋,算赋是秦汉时朝廷向成年人征收的人头税。也是主要的税收来源,它始于商鞅变法,是作为军赋征

收的人头税。公元前203年刘邦下令,规定凡是年龄在15-56岁的人出赋钱,每人120钱为一算,这就是算赋,从此成为定制。

算赋是汉政府财政收入中的一个主要项目,归大农经营。目的是“为治库兵(兵器)车马”,故仍是军赋性质。算赋一律用货币缴纳,除汉昭帝因谷价过贱伤农,有两次特诏暂用菽粟代钱外,几乎没有例外。

算赋数额有因特殊情况而减轻或免的,偶尔也有增加的,一般来讲,算赋为每人一年一算,但也有特殊情况,如秦朝曾有法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西汉政府为了鼓励户口增殖,提倡早婚。公元前189年下令:女子年龄15以上至30未嫁五算,即算赋五倍于常人。

《汉律》还规定,贾人与奴婢倍算,即商人与奴婢的算赋一倍于常人。这显然是为了抑商和限制蓄奴。

可是,在刘争的交州,这些抑制商人的条例,全部给废除,反而大力支持,像是算赋和口赋这些税收,刘争统统只收一半。

甚至,更赋这种东西,刘争直接就废除了。

所谓的更赋,一种代役税。始于秦代,汉初仍袭用此法,规定22岁到56岁的男子,都要服更赋。更赋

包括“更卒”、“正卒”、“戍卒”三种力役或兵役。

农民每年要为地方服一个月的劳役,称更卒。农民亲自服役,叫“践更”。如果不愿意亲自去服役,可交钱300由官府雇人代为服役,此种出钱雇人服役的办法,叫“过更”。有时地方用不了多少更卒,也要农民照样出钱,成为一种赋役负担,就称为“更赋’。

正卒为正式服兵役。西汉规定,男子23-56之间,要服兵役两年。此外,每人每年在本郡服役一个月,叫做更役或卒役。不服役的,每月出钱二千,叫做践更。每人每年还要戍边三天,不服役的,出钱三百,叫做过更。

汉景帝时规定,男子年龄在20岁至56岁,必须为国家服兵役一年,服役完后便可回家。但遇有战事,还要临时被征调,数年不能回来。戍卒是指每个男子一生中要到边境为国家屯戍一年,或到京城做卫士。

如果不愿亲自去,也可按每月出钱300雇人代替,一般农民无法承受,只得亲自服役。以后历代都有类似强拉民役的办法,只是名称不一。

这种兵役的制度,在刘争这里直接就被取消了,所以刘争的更赋根本就没有,不仅没有更赋,刘争还给服兵役的人,发军饷,军饷要比别的诸侯高出数倍之后,这

也是什么,刘争麾下的将士,对于当兵,比较渴望,而诸侯都是抓人去当兵,刘争只需要轻轻吆喝几声,当兵者,络绎不绝。

不过因为取消了更赋,整个交州的税收少了很多,毕竟更赋也是整个州郡税收的大部分来源,以刘争之前从士燮口中得来的消息。

在刘争还未占领交州之前,交州一年的税负,其实并不多。

口赋不到一千万钱。

算赋五千万钱。

更赋三千万钱。

算下来,其实不过九千金。

当然,这也是因为交州人口太过于稀少的缘故,不过百万人口,甚至还不够中原一些郡的人口多。

虽然因为刘争的出现,刘争从扬州迁徙了很多人口过来,但是这些人口暂时没有税收可以上缴,同时刘争去掉了更赋的税收,加上税收的减半政策,虽然讨好了农民和交州的百姓。

但是他的政府,每一年的收入确实下降了不少,要不是有糜家的商业支持,让刘争凭空多出了五千万金的收入,正好抵消了他免去的那些税收,刘争还真的有一些

不知道该怎么办。

也正是如此,更加坚定了刘争要经商,扩充经营的线路,只要多开发几个州郡的线路,刘争就能够完全免除一些对百姓的税收,到时候天下也就太平了。

得民心者,得天下。

七日之后,刘争的船队,就已经到了徐州,通过徐州这边的一阵停留,货物的装卸,刘争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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